其实我一直都不擅长也不喜欢LOL这种游戏。可是因为他的一句话,我毅然开始了我的峡谷之旅。
我几乎坑遍了我另一款游戏中的所有亲友,只为了能在和他双排时等一句“操作不错啊”的评价。
和他一起的每一盘游戏我都玩得小心翼翼,打三四十分钟的游戏比我在另一款游戏中打一个通宵都累。
也曾和他一起同我的亲友五黑。我的亲友都说,和他在一起,我都不像我了。
一开始看比赛也是因为他,毕竟LOL是我和他唯一的共同话题。其实也不算共同话题,只是一个我努努力就可以和他聊起来的话题而已。
毕竟弄懂一款游戏,比让我听一堆绕得我脑壳疼的说唱,弄懂一堆车子的型号、性能什么的,来得简单的多。
年初的时候,WE搬到西安。我还在窃喜,也许这是上天给的某种暗示,我最喜欢的城市,那里有了我最喜欢的队伍和最喜欢的人。
去西安的计划也在年初的时候慢慢展开。
但是,有的时候所谓暗示不过是一个再残忍不过的巧合,所有一厢情愿的感情到最后只会变成一把单刃匕首。
也许我还不够耐心,没有拿出给BJD缝衣服和打磨高达零件的耐心,去弄懂那些汽车的区别;
也许我还不够决绝,没有关上我放交响乐的CD机,没有用说唱替换掉手机里的古风歌;
也许我还不够爱他,我还是害怕有一天我会因为他而变得我都不再认识我自己。
所以最后,在峡谷里比翼双飞的终究是霞和洛不是我和他。
西安我还是会加油去的,毕竟那是我最喜欢的城市,也有我最喜欢的队伍。
比赛我还是会看,毕竟喜欢上那些一往无前的少年,这一点与他无关。
游戏我可能还是会打,毕竟可以理直气壮地承认自己菜,肆无忌惮地坑亲友,也许到时候我可能会真的爱上这个游戏。